时间: 2021-07-22 09:30:19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
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是说不要大的发展,而是首先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
——《在湖北宜昌兴发集团新材料产业园考察时的讲话》
【河长巡河】
◇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显泽深入陇东镇、五龙乡巡河。6月3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显泽深入陇东镇、五龙乡巡河,县领导李顺军,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陇东镇、五龙乡相关负责同志先后陪同。
罗显泽先后来到陇东镇老场新村河段、陇兴村河段,五龙乡团结村河段,详细了解了河道面貌与保洁、水域岸线管理、河湖设施管护、堤防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反馈发现问题,一一提出整改要求。
罗显泽强调,要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快五龙锦祥公司砂场、回风岩等重点河段堤防建设进度,确保汛期安全,保障河道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压紧压实河长制责任,严格落实好巡河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治理,以河道“四乱”清理、砂石资源监管、流域十年禁渔、入河排污口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和河道保洁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提升治理效能,认真梳理治理难点,细化落实治理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治水合力,切实抓好沿河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河道保护和管理,形成治水合力,营造全民护水爱水亲水良好氛围。
(县政府办)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明登英开展巡河工作。6月30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明登英带领陇东镇人民政府,经信部门干部前往金太子沟开展巡河工作。
检查组就非法排污,水电站库区及底格栏栅坝滞留垃圾、河面漂浮物及垃圾、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等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
巡河工作结束后,明登英主任要求,一是主汛期将至,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近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且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莅雅督查,必须守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两条红线,做好汛前准备工作、保持生态流量足额下泄;二是陇东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防灾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严禁主汛期内涉河作业的情况,筑牢防汛安全底线;三是经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与乡镇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流域内企业传达预警预报信息,在灾情来临时迅速响应,及时组织居民、企业迅速疏散,确保安全度汛。
(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
◇宝兴县政协主席朱和超带队巡查巴斯沟。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打赢碧水保卫战,实现“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目标,6月29日,宝兴县政协主席朱和超率县交通运输局、陇东镇相关人员巡查巴斯沟。
巡查中,政协主席朱和超详细检查了巴斯沟河湖面貌与保洁、水域状态、水域岸线管理等情况,仔细察看了河道内外排污、垃圾清理及河道周边乱建乱占现象情况,详细了解强降雨情况下河道水流特征以及河沟的水位情况,未发现乱排污乱象。朱和超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持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加大巡河力度,共同为保持河岸整洁美观,确保河畅水清而奋斗。
(县交通运输局)
◇副县长赵延到灵关镇西川河督导河长制工作。6月21日,副县长、西川河河长赵延率县政府办公室、灵关镇人民政府、县经信局、县住建局相关人员到灵关镇西川河督导河长制工作,实地查看了紫云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周边河道环境卫生等情况。
赵延要求,县经信局要继续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把涉及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做到位,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要持续加强巡河力度,维护好河道及其周边环境卫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县人大副主任齐克安带队巡查灯笼沟。2021年6月30日,县人大副主任齐克安率县交通运输局、陇东镇人民政府对灯笼沟河流进行了常规巡查。
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认真检查了灯笼沟河湖面貌与保洁、水域状态、水域岸线管理等情况,仔细察看了河道内外排污、垃圾清理及河道周边乱建乱占现象情况,详细了解强降雨情况下河道水流特征以及河沟的水位情况,未发现乱排污乱象。齐克安要求,要坚决落实巡河制度,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和问题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同时加强宣传,改变群众“随意丢”的现象,真正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副县政协副主席、县水利局局长李顺军赴邓池沟开展河道巡查。6月25日,县政协副主席、县水利局局长李顺军赴邓池沟开展河道巡查,蜂桶寨乡相关负责人陪同。
李顺军一行就邓池沟水域岸线管理、河道安全隐患进行了重点巡查,巡查发现邓池沟1处河道淤塞严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蜂桶寨乡迅速组织人员和机具开展清淤疏浚,确保汛期安全。
李顺军要求:一是乡、村两级河长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二是要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发动群众力量,营造良好氛围;三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排查整改台账,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河道河岸管理规范、环境提升,同时做好整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县水利局)
◇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学文开展巡河工作。6月30日,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学文带领陇东镇人民政府、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工作人员前往杉木沟流域开展巡河工作。
检查组就河岸倾倒垃圾,生活非法排污,水电站库区及底格栏栅坝滞留垃圾、河面漂浮物及垃圾、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等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
检查工作结束后,杨检察长要求:一是主汛期将至,杉木沟流域交通条件差、通讯条件差,经信部门作为水电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灾害性气象信息的预警预报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企业;二是要加强对水电企业的宣传教育与督导,确保水电企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不违规向河道排放生活垃圾,三是陇东镇人民政府要压实属地管理职责,确保镇、村级河长履职尽责。
【重要会议】
◇宝兴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7月8日,宝兴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县政协副主席、县水利局局长李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各乡镇河(湖)长制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省河(湖)长制办公室2021年全省第一轮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汇报片,传达了2021年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及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甘霖和副省长李刚来雅调研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了《宝兴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宝兴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实村级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河道管理的通知》,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大溪乡、五龙乡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汇报,总结了全县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目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半年河(湖)长制工作。
李顺军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河(湖)保护管理的政治责任,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努力让宝兴河湖成为造福群众的幸福河湖;二是工作责任再压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相关部门和乡镇、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认真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工作措施再细化,紧盯年度河(湖)长制目标任务,聚焦清“四乱”、畅水流、提水质、护水源等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综合施策,解决好河湖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档案资料再完善,按照档案归档的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好河(湖)长制工作档案,不断充实和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档案,确保河长制档案全面、完整、准确、规范的管理。
(县河长制办公室)
【部门动态】
◇宝兴县完成渔政在线监控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打好宝兴县长江流域禁捕持久战,宝兴县积极整合各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禁捕工作的投入,提高长江“十年禁渔”技防水平,不断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效能。宝兴县依托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渔业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于近日完成宝兴县渔政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工作。
该项目总投资约33万元,其中监控设备采购25万元,包括在线监控视频设备安装及后台机房运行设备(包含软硬件设施)、供电设施线路、设备维护等;移动网络设置约8万元,共完成6个监控点位的布控。宝兴县渔政在线监控项目可实时监控点位上下游约1.5公里的水域岸线,对硗碛湖水库、县城小关子大坝流域、五龙乡大河坝上下游等渔事活动易发水域进行24小时监控,并配备10天录像存储及语音喊话功能,能及时调取视频取证资料,并有效制止违法捕捞行为,为渔政执法及“十年禁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县农业农村局)
【乡镇动态】
◇穆坪镇召开河长工作培训会
6月10日上午,穆坪镇召开河长工作培训会,研究部署近期河长制工作,对镇、村两级河长就巡河护河相关工作作专题培训。本次会议由镇长吕枘峰主持,镇、村级河长及部分镇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镇、村两级河长要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落实河长责任,主动作为;二是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加强检查抽查,强化河道采砂管理、现场环境监管,打好“五清”和“清四乱”专项行动攻坚战;三是要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水资源管理,抓好水污染防治,深化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穆坪镇)
责任编辑:夏天
日期: 2021-07-22 09:30:19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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