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8-10 12:05:38
今年以来,宝兴县水利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持续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
一是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部门协同、源头控制,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情况,提前告知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条件,对生产建设项目早介入、早服务,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表承诺制管理,对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总量不满足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项目,暂停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今年以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0个,接受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有关咨询20余次。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水土保持执法。印发了《宝兴县水利局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检查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下发水土保持整改通知书8份,督促完成问题整改8个,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47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起,罚款4.8万元。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日,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台等多种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组织精干业务人员到部分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就企业关注的水土保持问题进行释疑解难,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河长办综合协调功能,组织乡、村两级河长学习水土保持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乡村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氛围。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式普法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责任编辑:夏天
日期: 2023-08-10 12:05:38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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