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6-01 13:59:00
为进一步拓宽我市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积极性,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现将市、区(县)级河湖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各级、各部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督。
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雅安市市级监督举报电话:0835-2360572
雨城区监督举报电话:0835-5800315
名山区监督举报电话:0835-3235690
宝兴县监督举报电话:0835-6822031
芦山县监督举报电话:0835-6523266
天全县监督举报电话:15397752251
荥经县监督举报电话:0835-7627977
汉源县监督举报电话:0835-4229037
石棉县监督举报电话:0835-8858123
监督举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优先拔打问题所在区(县)监督电话。
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三、监督举报受理主要内容
(一)“乱占”问题
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包括但不限于围河围湖养殖和利用滩地开办餐饮、娱乐、垂钓等行为;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二)“乱采”问题
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疏浚、清淤为名违规采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砂石及设置筛分场;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
(三)“乱堆”问题
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四)“乱建”问题
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不符合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分区管理要求的涉河项目;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乱排”问题
未经许可设置排污口;向河湖超标或直接排放污水;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河湖水体出现黑臭现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倾倒、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从事网箱养殖和施肥养鱼等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活动的;向水体排放、倾倒、丢弃生活垃圾、畜禽尸体、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水废渣或者其他废弃物;违规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染物明显异常,或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污的。
(六)“乱捕”问题
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或者使用禁用渔具以及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
(七)其它有关问题
1、破坏水环境保护的防护设施、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公示牌、拦污坝、导流渠、排污口等基础设施的;
2、水电站未下泄或者明显未足量下泄最小下泄流量的。
3、其它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及水环境、水生态的问题。
雅安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夏天
日期: 2021-06-01 13:59:00
编辑:夏天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