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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雅办发〔2020〕18号),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雅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雅安市水利局结合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研究新形势下我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按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单位年度总结大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召开提升水利行业政务服务效能专题会,有效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全市水利行业政务服务许可事项依法依规,运作顺畅、高效。
(二)加强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修定《中国共产党雅安市水利局党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程》,实现重大问题、决策合理、科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防控廉政风险,提高决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2020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36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三)抓细抓实干部法纪教育。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不同类型的培训班,会前学法13次,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将廉政教育作为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及机关各业务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落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要求。
二、持续深化政府依法行政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进入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100%网上可申请。二是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我局目前没有变相审批和增加许可项目,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 (2019 年本)>的通知 》(雅办发〔2020〕6 号),目前我局共有15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定依据充分,办理流程规范,全部实行对外公示。三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我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的抽查事项清单内容、执法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调整、补充、完善。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了监管效率,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水平,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2020年第四季度对全市六县两区和市本级各抽取一个市场主体并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从2020年6月份开始,市水利局对已办结的事项均开展“好差评”评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水利局共受理110件,行政许可105件,公共服务事项5件,办结87件,群众满意率100%。积极推行预约服务,针对特殊群体提供代办服务,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水利服务的温度与力度。
(二)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按照行政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提供帮助。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实践技能进行学习辅导,协助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并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为依法、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决策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参加重要会议10次,在市水利局坐班咨询8次。
三、疫情期间开辟“绿色通道”
(一)简化疫情防控相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水利局专为疫情防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加强服务指导,帮助项目尽快投入运行或形成生产能力。绿色通道主要涉及优化审批、简化涉水审批事项审批、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或“容缺受理”,以及对重点项目实施“点对点”服务等四个方面。一是优化审批,最大程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减少办事环节,主动对接、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二是简化涉水审批事项审批,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项目可暂不履行审批手续,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直接研究后即可开工建设、生产。三是部分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涉水审批事项,对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或“容缺受理”先行审批,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四是对重点项目实施“点对点”服务,主动联系项目业主,提供全流程服务;将审批时限再压缩3个工作日,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二)优化技术评审。疫情期间对需进行技术评审的项目,采用视频录像、现场照片、资料等函审方式开展技术评审。对需要与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进行沟通的,采取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同时严格审查要求,确保技术评审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业监管。2020年雅安市水利局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加强行业监管,全力做好全市水行政执法,截至目前,全市水利部门共巡查1713次,参与巡5305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46次,巡查河道长度21597公里,巡查水域面积3874.1平方公里,累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水电站未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等违法案件40件,罚款185.4218万元,移交公安侦办2件,水事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要求县(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堆砂场或砂石加工点。河道采砂企业落实了一场一证、一证一号许可制度,在砂场显著位置设立了河道采砂公示牌,明确了开采方量、开采时限、开采范围等内容。深入开展砂石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7件。
(三)依法防御水旱灾害。2020年,雅安市大渡河入汛以来一共发生了8次洪水,其中有4次编号洪水,2站超警、1站超保。青衣江发生超百年一遇大洪水,全年共发生了8次洪水,其中有3次编号洪水,9站超警、6站超保。汛前我市降雨普遍偏少,部分地区已出现人畜饮水困难、旱地土墒下降、农业生产用水短缺等问题。市县两级水利部门依法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全市大中型和小(1)型水库无一垮坝,主要江河堤防无一决口,旱区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干旱灾害损失。
(四)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控。《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水利部门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相关法条作为“尚方宝剑”,细化措施,对全市水电站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2020年我市依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水电站专项行政检查113次,进行水电站生态调度40余次、处罚水电站12个,累计罚款32.65万元。
(五)提升水行政执法办案水平。2020年5月28日,四川省水利厅组织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到雅安市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组重点从水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全市2019年的20起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此次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了雅安市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为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体要求打下坚实的执法基础。2019年水行政执法案件64起,2020年水行政执法40起,同比下降了37.5%。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市水利局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全局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3人,均通过相关专业考试,执法人员均法定身份合法,做到持证执法。我局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9月17日,我局邀请四川同兴律师事务所袁福强律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全面规范党员干部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是全国范围内对村级河(湖)长制系统性立法的先行先试,健全完善了村级河(湖)长的选用管理、法定义务、工作保障等,不断提高村级河(湖)长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稳定性、规范化、法治化,为“第一时间”“第一公里”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提供了法制保障,填补了村级河(湖)长制立法“空白”。市水利局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村级河(湖)长作用,统筹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全市开展《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培训182次,培训村级河(湖)长2122人次,对村级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301次,全面提升村级河(湖)长履职能力水平。向干部群众解读《条例》,提升水利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立《村级河(湖)长动态信息表》,将849名村级河(湖)长姓名、联系方式、责任区域、责任河湖等纳入管理。制作发放村级河(湖)长工作牌519个,督促村级河(湖)长在履行义务时佩戴。落实村级河(湖)长制工作经费30余万元,专项用于村级河(湖)长巡河补助。
五、联动创新精准普法
(一)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作用。围绕2020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主题,市水利局采取推送专题文章、宣传口号、公益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3月12日,“雅安水利”微博、微信公众号转载了水利部和四川省水利厅精心策划设计的主题宣传画,“雅安水利”主页开设宣传专栏、刊载宣传主题,进行水利普法宣传,强化引领社会形成珍惜每滴水,建设幸福河的良好风尚,不断增强宣传活动的渗透力。
(二)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同作用。在保障疫情防控前提下,市水利局积极协调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雅安水文局、市水勘院、雨城区水利局、市水投公司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山洪灾害、河湖保护、节水优先、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宣传,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多角度全方位营造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幸福河”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3月20日,市水利局牵头开展“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公益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参与清理青衣江河流沿线垃圾杂物,向住户居民、周边商家发放河湖保护、水利普法、山洪灾害防御避险、疫情防控等宣传资料;同时,市水利局党员志愿者在雨城区朝阳街定点开展河湖长制、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政执法监管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水利法规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就推行河湖长制、水资源税改革、水生态建设、依法治水管水等群众关心的话题解答60多人次,让广大市民真正了解母亲河、保护母亲河,自觉参与到建设幸福河湖工作中来。
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市水利局在依法治市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法制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法制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市水利局对法制机构建设一直较为重视,但受限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依法行政的方法和措施。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雅安市水利局将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局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长江保护法》等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
(二)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机制,推动水利行政执法依法依规。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标准化,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
(三)继续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结合水利工作“根基”在基层的特点,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爱水、节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责任编辑:夏天
日期: 2021-02-08 16:22:00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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