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1-07-15 15:15:29
2011年5月26日,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曾宪林、省水利普查办副主任、厅规计处副处长宋元松以及各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等一行10人莅临我市检查督导水利普查工作,督导组实地抽查了天全县水利普查工作。市、县水利普查办分别就目前水利普查工作作了详细汇报,到雅领导、专家还对我市县水普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解答和指导。
宋元松副主任指出:目前已进入水利普查清查攻坚阶段,为加快水利普查进度,确保4-6月普查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须加快对清查数据的梳理及复核,鉴于此次普查对各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严密性要求较高,各县水利普查办应结合实际情况全力做好当前工作,并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保证质量要求,力求数据真实、准确
(一)按省水利普查办对象清查阶段的工作要求,各县(区)水利普查办须在6月17日前准时上报水利普查清查阶段名录,市级水利普查办在6月22日前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水普办。
(二)针对实际情况,可采取灵活多样的统计方法分析采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如就有效灌面数据统计来讲,现阶段很多地方都采用习惯亩,但是真实数据是采用标准亩为根据,这就要求各县必须实地调查几个标准亩数据分别与各自对应习惯亩数据求得两数值之间比例,用此比例进行对比就可知道差值大小,进而可利用此数值匡算其他数据。
(三)各县人员在上报数据中要注意相关表间的联系性、逻辑性,根据各表的单位准确填写数据,如有些人把“万”看成了“个”,结果数据统计出来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二、全面落实资金,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水利普查是我国一项关系全局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水利建设的迫切需要,该工作的开展需配备大量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专业设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要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经费由中央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分别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目前,各县(区)水利普查办已编制工作经费预算,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分年度资金预算,但部分县(区)只拨付了前期很少的一部分资金,资金不足已严重制约了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厅已出台相关奖惩制度,实行工作表彰和通报制度,对完成较好和较差的市县进行表彰和通报,如不按期完成水利普查工作任务的市县将给予资金和项目上的制裁。请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拨付水利普查经费,市县水利普查办应积极向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注重各部门间协调配合
市县(区)水利普查办应积极协调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数据间连续性、一致性和准确性工作,力争通过单位间配合达到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为今年4-6月水利普查清查阶段工作顺利完成打下基础。
四、完善水利普查档案管理
按照《雅安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雅普办〔2011〕8号)要求,各单位应尽早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并重点对档案管理的分类及保密期限、电子文件保存、制度管理等作详细整理保存。
责任编辑:李洋
日期: 2011-07-15 15:15:29
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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