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04-21 16:53:54
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雅安,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四个重点内容”,运用“七种宣传形式”,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切实做到电视台新闻有形象,报纸有文章,广播电台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各种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基层单位有醒目的标语,确保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氛围浓厚、持久深入。
二、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新方针、新方法。
(二)宪法和法律。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宣传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组织各行业各系统学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专门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省委推进依法治省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重点宣传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充分宣传省委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
(四)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法治雅安建设、助推灾后重建的做法成效。重点宣传市委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要求、工作举措;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在全市各地引起的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活动分工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1.中心组学习。把依法治省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党委中心组、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责任单位:市、县(区)党委办、政府办、宣传部)
2.开展一次依法治省为主题的专家辅导报告。(责任单位:市、县区委宣传部)
(二)机关单位学法活动
1.市、县(区)各部门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执法司法公职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市、县(区)各部门)
2.组织参加全省依法治省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县(区)依法治县(区)办)
3.设置醒目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专栏。(责任单位:市、县(区)各部门)
(三)面向社会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1.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到联系村(社区)开展一次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引导群众支持灾后重建的“涉灾法律政策进灾区”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印发相关法律宣传读本和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市、县(区)各部门)
2.集中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县(区)司法局)
3.督促指导各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一次“法律义诊”化纠纷助重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县(区)司法局)
(四)新闻媒体宣传
1.雅安日报设立“法制”周刊专版,开办“以案说法”、“交通在线”、“法制动态”等专栏,采用消息、通讯、言论、访谈、图片等报道形式,每周刊发2-3篇图文稿件,解读贯彻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法治雅安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作用;及时转载四川日报刊发的社论文章。(责任单位:雅安日报社)
2.雅安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依法治市公益广告,在《雅安新闻联播》栏目中,开设“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雅安”版块,重点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成效。在《民声123》栏目中,开设“我与法”版块,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把依法治市理念宣传到老百姓当中。访谈节目《周末话雅安》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学者做客演播室,对“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雅安”工作整体部署和推进情况及经验、成效进行专题访谈。(责任单位:雅安广播电视台)
(五)网络平台宣传
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开设“法治雅安建设”微话题,引导网民参与讨论,提升广大网民的法治意识。四川在线雅安频道、四川新闻网雅安频道、北纬网等市内网站将组织网络在线访谈活动,设置相关主题帖,吸引网民参与讨论,引导知法懂法、遵法守法。运用雅安网络问政平台,及时受理网民法律诉求,推动实际问题解决。(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北纬网)
(六)阵地教育宣传
1.结合地方文化特点,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纳入“西门茶廊提升改造工程”规划,各县(区)同时启动建设一个法治文化特色亮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县(区)住建局,各相关部门)
2.依托各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讨论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县(区)教育局)
3.依托市经开区、县(区)工业集中区建立的企业法制教育基地,开展诚信守法、劳动保护等法制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经开区,县(区)工业集中区)
(七)社会场所宣传
1.拟定一批依法治市宣传标语,在城区LED、大型电子显示屏、出租车顶灯显示器等滚动播出,在机关、单位、企业、医院、学校、乡镇、社区、旅游景区等基层单位悬挂张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在成雅高速名山段和雨城区设置5幅左右法制宣传大型公益广告牌。(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山区、雨城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供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贯彻依法治省纲要、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依法治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统筹安排,落实人员、经费,并纳入工作考核。
(二)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在实施过程中打好“协作牌”,共同完成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及时总结。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查采用实地抽查与材料上报相结合方式。各责任单位按照《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自查表》涉及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就完成情况做具体说明,并附宣传教育工作实物,于4月25日前报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李函雨
日期: 2014-04-21 16:53:54
编辑:李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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